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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壹週刊」今日的報導,陳前總統辦公室表示以下三點聲明:

一、該報導有關「扁新家3千萬豪奢裝潢」云云,完全與事實不符,陳前總統及女兒
陳幸妤於高雄的住處,兩戶裝修與添購傢俱一切以簡單實用為原則,整體的花費僅
數百萬,絕無所謂「3千萬豪奢裝潢」之事。(壹週刊﹐ 拿證據出來﹐好嗎﹖)

二、陳前總統女兒陳幸妤於杭州南路的房子業已出售,並以售屋所得換購高雄市的
房子,杭州南路的房子於出售前從未向銀行抵押貸款,更無該週刊所述陳幸妤
女士
以房子抵押的貸款涉及炒地皮之情事,陳幸妤女士與報導中所列之人士,完
全不認識也無往來。

三、「壹週刊」近來以「每週一爆料」的方式,透過憑空杜撰、惡意毀謗的報導
對陳前總統及其家人極盡污衊、侮辱之能事。例如:9月18日指控遠東集團董事長徐
旭東先生海外匯款1200萬美金進入扁家帳戶、9月25日指控陳幸妤女士將杭州南路房
子出售後的資金拿來炒股,涉嫌內線交易、10月9日指控陳致中先生親找海外理專主
導海外洗錢、黃睿靚訂購千萬珠寶等等,每一項報導均非事實,也無任何根據
「壹週刊」只為了自身的商業利益,穿鑿附會、惡意杜撰,完全棄新聞倫理於不顧,
更假借民眾有知的權利,任意踐踏相關當事人的基本人權,對此惡劣之行徑,再次
予以最嚴厲的譴責與抗議。

另政治評論者姚立明先生於10月13日晚參加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節目時表示:
「日本是正式的管道透露,阿扁在日本擁有300多億新台幣。」對此荒誕不經,蓄意
毀謗的指控,陳前總統表示將委請律師立即提告。

告告告﹗﹗﹗ 這些人幻想症太嚴重﹐對於不負責的亂報導﹐ 對於毀謗的報導﹐ 全都告﹗
「壹週刊」是誰出錢的﹐ 背後老闆是哪裡人﹖ 利用媒體對於陳家毀謗的報導﹐ 目
的在哪裡﹖ 為什麼媒體不會刊登陳家對於這些沒有證據就胡亂報導的新聞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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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姚立明先生提出告訴

2008/10/16

針對姚立明先生於10月13日晚於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節目中,蓄意毀謗陳前總
統「在日本擁有300多億新台幣」此荒誕不經的指控,陳前總統於今日正式提出告訴。


告訴理由為姚立明先生身為中國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之副教授,既為人師表,理
應謹言慎行,竟於電視談話性節目當中,以毫無根據的「爆料」之方式,不實指摘
陳前總統於日本擁有新台幣300億元鉅款,對陳前總統之聲譽已造成嚴重損害。

該不實之指控內容,不但當時於該台播送,同時之後的各電子、平面媒體也相繼大
肆報導、散布,已嚴重毀損陳前總統之名譽、影響其社會地位,使社會大眾對陳前
總統產生負面評價,行為已明顯構成加重誹謗罪。

因此陳前總統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提出告訴,姚立明先生之行為構成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中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之規定。

希望檢察官能迅速偵查、起訴,以正社會視聽,以維護本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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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台灣有很多邱毅上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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