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現在是不是要來懷疑李前總統洗錢﹖   涉入洗錢 李扁五隨扈境管

駁斥中國時報有關扁3隨扈疑涉洗錢

2008/10/16

針對今日中國時報「扁3隨扈疑當人頭遭境管」的報導,陳前總統辦公室表示以下四
點的聲明與呼籲:

一、該報導所列鄭光麟、廖青松與李志中三人,經查均非陳前總統的隨扈,據瞭解
鄭光麟為憲兵特勤隊1期,於陳前總統擔任總統之前就已退伍。陳前總統及家人與鄭
光麟、廖青松與李志中三人完全沒有任何金錢往來,更不可能是扁家洗錢的人頭戶,
籲請特偵組能對上述三人的身分背景即時予以澄清。

二、昨天另外受到檢方境管的陳國勝與李忠仁兩人,陳前總統於10月8日至台北地方
法院作證回答李英豪審判長的訊問時表示,二00三年檢調偵辦「新瑞都」案時,
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於偵訊筆錄中清楚交代陳國勝與李忠仁兩人為李
前總
統的人頭,兩人所使用的帳戶為李前總統所有。

三、依當時司法單位的調查,陳國勝與李忠仁自1995年至2001年,陸續將 5100萬美
金,超過15億新台幣的鉅款匯往海外,而非中國時報所報導的僅有5000萬新台幣。
中國時報亦表示相關匯款是來自「國安密帳」「奉天」與「當陽」專案,且於「國
安密帳」繳庫後才匯出至新加坡,以上說法也與事實不符。「國安密帳」本金僅有
30餘億新台幣,且只能動用孳息的部分,如何能有15億新台幣的鉅款可以支用。其
次,「國安密帳」是於2002年1月繳庫,相關匯款於2001年初就已匯出完畢,且絕大
部分,超過百分之九十是於李前總統任內匯往海外,光時間點就完全不對。

四、李英豪審判長於庭訊時亦表示,當年他是「新瑞都」案的審判長,但檢調單位
與這一部分案情有關的筆錄卻從未出現在審理的卷證中,不無「吃案」可能。近來
部分有心人士與特定媒體,更企圖透過移花接木、張冠李戴的方式,將相關的案情
硬套在陳前總統身上,今特偵組重啟調查,希望能依法秉公處理,徹底查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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