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在洛杉磯發生了一件比較嚴重的警察暴力行為﹐ 就是在2007年的移民法遊行
活動發生的警察暴力行為。 在遊行結束後﹐ 很多民眾聚集在MacArthur Park(一
個大公園)﹐ 有媽媽帶著小孩子﹐ 有賣熱狗的攤販﹐ 有記者在現場﹐ 也有很多情
緒還很高亢的民眾。 基本上﹐ 這些人並沒有做出任何傷害他人的活動。
後來﹐有一群10 - 20 人﹐拿石頭丟包圍在公園外面的警察。
洛杉磯警察局沒有立即逮捕那幾個人﹐卻派了警察到場以警棍打人﹐ 放瓦斯彈﹐
以塑膠彈 攻擊民眾﹐ 也攻擊在場的記者(好熟悉的畫面﹐台灣不久之前才發生)。
一共有200多民眾及記者受傷﹐ 以及18名警察也受傷。
在這件事發生後﹐ 洛杉磯警察馬上受到各界的譴責。 更有許多人權團體出面指責警方的暴力驅離動作。
誰出面調查警察呢﹖ 洛杉磯的檢查官以及FBI都負責調查警察是否違反人權。
再來﹐ 警察局長出面道歉說﹐ “我身為警察局長﹐深深的對在我看守下發生的事情感到抱歉﹐我願意因為這件事發生在我的看守下發生而負起所有的責任”
活動發生的警察暴力行為。 在遊行結束後﹐ 很多民眾聚集在MacArthur Park(一
個大公園)﹐ 有媽媽帶著小孩子﹐ 有賣熱狗的攤販﹐ 有記者在現場﹐ 也有很多情
緒還很高亢的民眾。 基本上﹐ 這些人並沒有做出任何傷害他人的活動。
後來﹐有一群10 - 20 人﹐拿石頭丟包圍在公園外面的警察。
洛杉磯警察局沒有立即逮捕那幾個人﹐卻派了警察到場以警棍打人﹐ 放瓦斯彈﹐
以塑膠彈 攻擊民眾﹐ 也攻擊在場的記者(好熟悉的畫面﹐台灣不久之前才發生)。
一共有200多民眾及記者受傷﹐ 以及18名警察也受傷。
在這件事發生後﹐ 洛杉磯警察馬上受到各界的譴責。 更有許多人權團體出面指責警方的暴力驅離動作。
誰出面調查警察呢﹖ 洛杉磯的檢查官以及FBI都負責調查警察是否違反人權。
'I, as chief of police, regret deeply that this occurred on my watch. I
accept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it occurring on my watch.'
警方更加表示﹐他們的錯誤有這幾樣﹕
1. Planning: LAPD commanders underestimated crowds for the immigration
protest and turned away more officers who could have helped control the
crowd.
計劃不周﹕ LAPD 洛杉磯警察局指揮官在準備時預估人數時低估了會來參加移民法抗議人群的數量﹐ 而且還在調度警察人員時拒絕了很多原本可以來現場控制群眾的警察 。
accept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it occurring on my watch.'
警方更加表示﹐他們的錯誤有這幾樣﹕
1. Planning: LAPD commanders underestimated crowds for the immigration
protest and turned away more officers who could have helped control the
crowd.
2. Resources: A sound truck to help disperse the crowd never arrived. A
dispersal order from a helicopter was only given in English. Not enough
officers were inside the park to control the crowd.
3. Command: Top commanders bickered and gave confusing and contradictory
orders. Officers said their radio requests for orders were ignored. It was
unclear who was in charge.
4. Tactics: Officers ignored LAPD policies by using batons and less-than-lethal
rounds on protesters and journalists who were either demonstrating peacefully
or simply standing in place.
策略:基層警力違反洛杉磯警察局的規定﹐進而使用了警用短棍及非 致命型豆彈在和平抗議或是站在原地的民眾以及記者身上。
or simply standing in place.
警方除了出面說明承認錯誤﹐更有26個警察因為過份使用暴力而接受 內部調查﹐而
且面對懲罰。
這是一個有法﹐有理的國家﹐ 執法者做錯了﹐ 就是需要出來承認錯誤﹐面對懲罰。
資料來源﹕ http://articles.latimes.com/ 2007/oct/10/local/me-melee10
當天的畫面﹕
我對最後這個片子裡打的字幕很不以為然﹐ 可是﹐這部片有很多當天警察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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