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拿到他人個人隱私資料﹐ 沒有犯法嗎﹖ 我是不知道台灣法律是如何在保護
個人隱私﹐ 但是如果在美國﹐ 只有法官開搜索狀以後﹐ 警察/檢察官/律師才有權
去拿這種資料。
今天我買通銀行內部的人﹐ 偷了你的資料﹐ 還在電視上拿給別人看﹐ 我這樣做沒
犯法﹖
還是﹐ 如果我是立委﹐ 我怎麼做都沒錯﹖

我一直不懂的就是﹐ 從以前邱毅就以“非法”手段來偷竊他人資料﹐ 怎麼沒有人
告他﹖
那個台新銀行裡的人﹐ 叫他/她 深喉嚨還太抬舉了吧。 明明是一個販賣他人資料
的罪犯﹐ 還沒人來處理﹖ 這是哪種銀行﹖

以前我有朋友在銀行工作﹐ 我請她幫我查一個人的戶頭有多少錢﹐ 因為我有一張
支票要存﹐ 怕被跳票﹐ 所以先問一下。 我朋友只願意告訴我﹐這個人的戶頭裡
有足夠付我的錢﹐ 什麼也不願意多說。 因為泄露別人的資料不只會被開除﹐ 還
有可能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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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爆料明細皆來自台新銀 TVBS 2008-07-10 19:07
立委邱毅接連爆料,巧的是不管是黃志芳、邱義仁,還是去年邱毅曾經指控,陳水
扁前總統的兒子陳致中申辦的無限卡資料,這些金融資料都來自台新銀行,到底誰
是邱毅在台新銀行裡的深喉嚨?邱毅三緘其口;不過,流出這些屬於個人隱私的資
料,已經引起金管會注意,可能會再度對台新銀行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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